你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《关于在空间规划建设前端落实儿童优先理念》的建议(第228号)悉。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:
儿童是家庭的希望,国家和民族的未来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,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,事关家庭幸福,事关国家发展。2022年以来,市资源规划局着眼“一米高度”,立足特色、创新探索,出台一计划、细抓一评估、研究一体系、做亮一试点、创新一机制,不断强化儿童友好顶层设计,改善儿童发展环境、迭代儿童友好场景,全面保障儿童生存、发展、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。
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,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,市资源规划局聚焦“高起点谋划、高水平建设、高标准引领”,统筹公共空间布局和公共资源配置,逐步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,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。
(一)深化调研评估,摸清儿童需求。在城市体检、衢州市详规实施评估、城乡生活圈配置研究等规划中,增加儿童友好专题板块研究,摸排建设基础。同时,积极搭建儿童参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平台,通过网络、报刊等媒体,通过校内和校外活动,收集儿童对片区规划,学校、商厦、场馆等建设方案的意见和建议,作为调研评估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,全面掌握衢州儿童活动的时空特征和行为特征,精准把握儿童需求。
(二)聚焦空间引导,加强成果应用。在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和衢州市区城乡生活圈配置研究成果基础上,对各级儿童友好设施的配置和实施转化进行专题研究,进一步提炼和明确各个专项空间相关控制指标,如托育、儿童学径、风雨连廊、社区邻里中心、居住小区等不同层级的分类指标体系,形成评价成果,纳入规划条件。
(三)坚持从严审查,推动指标落实。在审查审批、实施监督的全过程,围绕资源规划部门职责,全面落实专题研究所确定的各类儿童友好空间指标,确保各类儿童友好设施布局和建设合理合规。建立健全会商会审工作机制,针对涉及儿童友好的相关规划,在审查审批阶段,常态化邀请儿童友好专家、儿童观察团团员等相关人员参与技术审查,充分关注儿童需求、倾听儿童想法、注重儿童参与,逐步完善儿童友好审查机制。
(一)结合专项工作,推进友好设施有序实施。结合我市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,聚焦儿童建筑、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,在现有基础上适当谋划增加儿童设施、方便儿童使用;结合城市有机更新、拆迁改造等城市功能调整升级,逐步淘汰关停并新建公厕,统筹开展环卫公厕适儿化工作。
(二)注重功能植入,强化公共空间复合利用。在社区服务站、社区卫生服务站、文化活动站等设施的适儿化改造中,规划设置儿童阅览区域、课后自习教室等;充分利用游园、口袋公园、多功能运动场地等,增设儿童游乐场地和体育运动场地,增加户外绿色空间、运动空间、创新型游戏空间,让儿童亲近自然,促进儿童自主探索。
(三)加强部门联动,提升儿童出行安全体验。落实“窄马路、密路网、小街区”城市道路布局理念,优化生活街区尺度,提高儿童出行的便捷性。通过改造社区支路线形和断面等方式,增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宽度,降低机动车速度,满足儿童安全步行、骑行需要,为儿童出行提供安全的慢行空间。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,优化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环境,提升儿童及童车出行的舒适性。
(一)凸显核心带动。核心示范区即百家塘片区,通过专题会议和专人跟进的方式,对儿童影响评价结果进行交底,实时跟进百家塘的建设施工,全力配合住建和相关部门做好儿童相关项目的部门联审、工程验收,加大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,严格落实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,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效。
(二)创新评价试点。从规划设计条件、方案审查等环节入手,探索在重大项目开展儿童影响评价试点。将评价试点任务分解到各县(市、区),结合相关重点项目,确定5个试点清单开展儿童影响评价,如市区严家淤、龙游县龙游縠及相关公共设施项目,强化各类儿童友好设施布局和建设指引,进一步完善儿童影响评价体系。
(三)强化儿童参与。在涉及儿童发展的空间环境建设领域,选取儿童代表(儿童观察团),结合社会实践活动,以校园周边环境改善、社区和学径改造等为契机,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。加强街道、社区、学校及项目现场公示宣传,强化儿童知情权、表达权和参与权,主动推进儿童参与公共事务和城市发展机制建设,引领全市儿童群体关注城市发展、参与家乡规划建设。
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,希望你继续为推动衢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,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、辐射力、带动力、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。